(通讯员 李淑萍)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重要指示精神,推动教职工集中学习规范化、制度化、常态化,12月4日,在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,4001老百汇net“周三材料学堂”开讲,学院党委书记宋刚锋作题为《宪法、法律与生活》分享,学院部分党员教师及入党积极分子20余人参加活动。

会上,宋刚锋讲解了《宪法》制定过程、历次修改内容、主要特征、主要构成、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,介绍了中国现行法律体系层级及内容,阐释了法律秩序、平等、自由、安全等价值,并结合具体案例分享法律中的时间、年龄等规定。他讲到,宪法是国家根本法,是治国安邦总章程,具有最高法律地位、法律权威、法律效力;宪法明确规定“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”,宪法宣誓制度彰显宪法权威,激励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、遵守宪法、维护宪法,加强宪法实施。他希望大家积极学习宣传宪法,成为宪法忠实崇尚者、自觉遵守者、坚定捍卫者,不断提高法律素养,增强法治意识,工作中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办事,不断推动学院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。
据了解,1982年12月4日,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现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,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。为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,弘扬宪法精神,加强宪法实施,全面推进依法治国,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: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。
为做好教职工集中学习工作,材料学院将探索“周三材料学堂”载体,每周三依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、专题研讨、辅导报告、政策宣讲、主题党课、主题党日、师生交流、研学参观、调研考察、志愿服务、社会实践、业务研讨等开展集中学习交流活动,把集中理论学习落到实处。